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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2017-05-25 18:12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必须选择采取以下一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按时到受托银行偿还本息;

  (2)由单位代扣按时到受托银行偿还本息;

  (3)委托扣款即借款人委托银行在其工资存折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注: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采用到期本金利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必须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本息偿还。借款人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内到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的,由银行办 理收贷业务;借款人委托单位代扣代还贷款本息的,由管理中心将借款人每月应还款数额通知该借款人单位进行代扣,并由单位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此代扣代还款项送交委托银行办 理还款手续;借款人委托银行从借款人或担保人工资存折账户代扣代收贷款本息的,受托银行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代扣代收。

  在贷款期内,借款人经管理中心同意后可提前清偿部分本金或全部贷款本息。